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年) (四十四)

(四十四)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努力保持与发达国家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全面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继续在多哈回合谈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