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年) 六、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2年) (二十二) 六、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负责)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