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0年) (八)

(八)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央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覆盖中小企业,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的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科技部、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统计局、监察部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