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09年) 六、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二)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09年) (四十二) 六、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二)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在全国农村实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定期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负责) (四十一) 目录 (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