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3年) (四)

(四)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始终注重保护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毫不放松粮食生产,严格保护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广先进技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经营队伍,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教育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粮食局、能源局、供销合作总社、扶贫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