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2.

2. 完善国际化创新生态环境。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科技人员竞业禁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专利布局,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高国际创新竞争实力。完善公开透明的科技项目申请、科技经费分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业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支撑创新发展。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构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保障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对其职务发明享有合法权益。创新科技金融模式和产品,活跃科技金融市场,加大金融对科技的投入,实现科技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良性互动,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专利保险试点,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投资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财政资金后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