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 第十九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可以依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