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 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