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绵阳科技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科技部、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定绵阳科技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请示(国科发高〔2017〕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绵阳科技城“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
三、
四川省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多方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分解细化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
四、
绵阳科技城建设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绵阳科技城开展重要改革试点和承担相关任务并加强指导…
五、
关于《规划》的主要目标及相关数据,请科技部和四川省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测算、修改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