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13年) 六、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13年) 六、 六、 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