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四、

四、 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以下称有关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集团公司依法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