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十、
十、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后,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业务结构,优化邮政网络,实行企业内部重组,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家邮政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确保邮政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章程》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根据本批复精神,作必要修改后印发。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