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2000年) 一、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引投资,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损害税收的权威。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危害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纠正。各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