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 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152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