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第367行
第367行
文物局
366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文物保护项目审批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出国(境)文物展品包装工作规范〉和〈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的通知》(文物办发〔2001〕036号)
文物局
366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文物保护项目审批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出国(境)文物展品包装工作规范〉和〈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的通知》(文物办发〔2001〕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