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第26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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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认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1〕202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2001〕4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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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认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1〕202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2001〕4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2〕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