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第17行 第17行 教育部 16 省级对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资格审核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福建、陕西、四川、广东五省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批复》(教成〔1996〕10号)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