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三、

三、 《区划》是科学使用和管理海域的重要依据。要依据《区划》审批海域使用项目,合理安排交通运输、渔业、旅游用海,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在海湾、海岛地区的填海、围海及开采海砂等用海活动,防止对海岸、海湾和海岛的破坏性利用。涉及使用海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区划》对项目用海加强预审。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不同海域特点,组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和实施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建立良好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