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6年) (二)

(二) 鼓励先行先试。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和科研单位开展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定期总结试点经验,重点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