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02年) 二、 新时期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四)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02年) (四) 二、 新时期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使民族地区教育与东、中部地区教育实现协调发展,今后一个时期内,在民族地区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同时,要把中央财政扶持教育的重点向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边远农牧区、高寒山区、边境地区以及发展落后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提高这些地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能力,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