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一、 总体要求 (一)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一)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