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五、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五、 五、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 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 (二) 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配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合相关改革试点… (三) 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改革实施… 本通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1.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2.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3. 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目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