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三、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 三、 三、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 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国务… (二)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编制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 (三) 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