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四)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积极推动项目收益债、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等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加大精准信贷扶持力度,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为工业互联网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贷款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数据资产等质押贷款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为集团下属工业互联网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展针对性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