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五、 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十九)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九) 五、 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十九)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因地制宜,搞好科学规划,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推进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在城镇落户。坚持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相结合,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十八)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