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四、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十一)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一) 四、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十一) 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公共供水、道路交通、燃气供热、信息网络、分布式能源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提高县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重点镇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泥。推进北方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供热全覆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的支持力度。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