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当淮河发生洪水时,河南、安徽、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工作,组织煤矿、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设施的抗洪抢险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防洪安全。

当淮河发生洪水时,河南、安徽、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工作,组织煤矿、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设施的抗洪抢险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防洪安全。

当淮河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河南、安徽、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重要防洪工程和各类重要基础设施的防守和抢险工作,确保淮北大堤、重点城市、洪泽湖及里运河大堤的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