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四、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四、 四、 洪水资源利用 (一) 水库。 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适当抬高后汛期汛限水位,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二) 洪泽湖。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洪泽湖可在后汛期根据雨水情适时拦蓄尾水,逐步由汛限水位抬高至汛末蓄水位,充分利用洪水资源。 (三) 拦河工程。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根据沿淮地区抗旱和防污的需求,适当发挥临淮岗、蚌埠闸等拦河工程的蓄水和减污作用。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