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批复(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函〔2022〕11号
一、
原则同意《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三、
河南省人民政府对灾区恢复重建负总责,要实施好《总体规划》,落实好相关政策,促发展、惠民生。要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
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河南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资金安排、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