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三、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三、 三、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64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30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海域滩涂资源得到科学开发,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