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年) 七、

七、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清河坊等历史文化街区、临安城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西湖、钱塘江、大运河、西溪湿地等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突出城湖合璧、灵秀精致、疏朗开放、山水城相依、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互映衬的特色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