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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202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湖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22〕16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 三、 湖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规划》明确的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规划》… 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围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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