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二、 二、 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 (四) 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 (五) 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 (六) 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 (七)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