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 2.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 2. 2. 实行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由省(区、市)政府组织领导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各地区也要确定本地的整顿工作重点,进行具体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整顿工作不力,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