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2003年) 3. 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2003年) 3. 3. 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