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六、 加强对口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落实国家口岸发展规划的配套措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制度,统筹规划口岸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口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口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强化口岸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口岸合作和大通关建设,做好口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口岸安全高效运行。 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 国务院 六、 加强对口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落实国家口岸发展规划的配套措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制度,统筹规划口岸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口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口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强化口岸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口岸合作和大通关建设,做好口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口岸安全高效运行。 国务院 2015年4月1日 (二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