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12)

(12) 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