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2.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2)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2) 2.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2)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及时增加对受灾地区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在正常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继续对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