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4)

(4) 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