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并考虑鲁甸地震受灾地区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安排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包干给地方,由云南省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部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并考虑鲁甸地震受灾地区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安排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包干给地方,由云南省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部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云南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各类捐赠资金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云南省统筹安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引导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所接受的捐赠资金认建或承建重建规划内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居民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