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十一、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十一、 十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四十三) 加强指导协调。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研究解决重大… (四十四) 强化组织实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有… (四十五) 弘扬苏区精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为主要内涵的苏… 国务院 (四十二) 目录 (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