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八、

八、 发展繁荣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