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4. 实施住房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政策。 (1)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1) 4. 实施住房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政策。 (1) 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全额担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质物的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的本金偿还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 4.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