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5.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5. 5. 促进就业。 (1) 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 (2) 受灾严重地区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因地震灾害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 (三)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