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二)

(二) 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要全面部署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