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三、 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四十)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四十) 三、 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四十) 鼓励、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和项目背景,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负责部门:人民银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 (三十九) 目录 (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