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十一)

(十一)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试点和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