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四)

(四) 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省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沿海城市群等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促进要素、产业和人口集聚,支持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建设。闽西北等农产品主产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有效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支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