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0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该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