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2011年) (二十一)
(二十一) 严格耕地保护和城乡节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农田保护、城镇建设、产业集聚、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千村整治”试点,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扩大产业集聚区多层标准厂房比例,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闲置和空闲土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支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